-->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受理公示

【承诺制受理公示24015】长春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3 09:53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10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489-2024813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春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新十一路北建五街东(白树山)2#厂房

长春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公示-长春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