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10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春天弘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集礼路与聚才街交汇长春市兴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部分厂房
|
长春天弘新材料有限公司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