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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4020】长春中达电气传输智能座舱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6 09:5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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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6-12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中达电气传输智能座舱生产线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客路2888号长春研奥集团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

长春中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隽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客路2888号长春研奥集团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年产轴传感器注塑件2万个、座椅加热垫1万片、座椅通风袋1万片、刹车报警器注塑件5千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箱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排放,厂界要求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