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排污水经地沟收集至渣沟内,用于除渣机浇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①本项目废气由2台29MW秸秆直燃热水锅炉产生,配套SNCR脱硝+陶瓷多管除尘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60m高烟囱排放(每台锅炉各设1套废气治理设施,共2套;共用1根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等污染物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确保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有效运行,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③建设封闭式燃料仓、灰渣仓库及上料系统,以减轻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废旧布袋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湿灰渣暂存封闭式除渣库内暂存,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及时清运;废弃的工业盐及尿素包装袋由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回收再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每次更换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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