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清洗水循环利用至水浑浊后不再补充,清洗机内剩余清洗废水(约1年更换两次)委托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装置排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生活供暖由4台1.5t/h天然气锅炉保障,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机加废气及颗粒物 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产生量小且机加设备分布较分散,难以集中收集处理以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机加工废气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经车间厂房阻拦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废料、回收的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回收,厂区不进行储存;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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