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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4017】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9 14: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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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829-830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集德路452号

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集德路452,建设1条以锻造工艺为主的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差速器壳1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切割废气     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限值。

②抛丸粉尘     通过设备自带集气设备收集+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限值

车刀加工废气     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限值

锻造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锻造杂质、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布袋统一收集定期外售;废钢丸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