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喷枪清洗废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①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烤漆废气 经收集系统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食堂油烟 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要求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标准要求。
③焊接烟尘 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④打磨粉尘 经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集并净化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废砂纸、焊渣、不含油废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含油废旧汽车零部件、废轮胎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蓄电池由废旧电池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打磨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尘含有油漆渣)、含油废零部件、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遮蔽纸、废胶带纸、油泥渣、废油液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油渣、餐厨垃圾由能签订餐厨垃圾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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