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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4005】长春市元大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空心砖生产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01 14:0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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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81-82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元大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空心砖生产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三合堡屯

长春市元大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三合堡屯,年产空心砖2367万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①搅拌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排放标准

水泥筒仓粉尘     经各自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各自筒仓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 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