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锅炉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生活供暖由1台2.5t/h生物质锅炉保障,配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30m高3#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丙烷燃烧废气 生产用热由1台丙烷燃烧器提供,丙烷燃烧废气NOx 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③喷粉废气 经负压集气装置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④固化废气 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⑤焊接烟尘 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静电喷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废包装箱、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