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长春市天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岳家村驿马站屯
|
长春市天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合心镇岳家村驿马站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目前所在地已接入市政管网并能收纳污水,扩建后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冬季生活供暖为电取暖,生产用热为电加热;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