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绿园区2024年春季组团引才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9:36来源: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吉林省2024年春季组团引才公告》有关要求,经过绿园区教育局资格审查、人员初筛,现将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通过《吉林省2024年春季组团引才公告》应聘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且资格审查合格并按照招聘岗位1:5初筛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经初筛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早7:00开始入场,7:30入场完毕
  地点: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南阳北路门进入)
  三、面试要求
  1.面试方式及时长。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时长10分钟,备课时长2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面试需要携带材料。本人务必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本次面试不收取面试费。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达考点封闭入闱。面试当天早7:30前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面试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①不准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②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识服装及饰品(例如:耳环、耳钉、项链、手镯、手表、发卡、头花、胸针等)进入面试主考室;③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使用手机、电子腕表、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带入封闭场所的手机等电子产品须关闭闹钟后关机并封存);④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⑤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⑥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
  四、体检、考察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对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在2024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6.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参照现行绿园区中小学在编教师薪资待遇核定薪资和绩效标准,符合条件者同步享受长春市级人才政策(具体政策按实际文件要求执行)。
  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提前离职的,按照辞职处理,解除其事业单位编制,按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八、相关要求
  1.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保证准时到达面试场所。
  2.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需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面试工作如有调整,将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431-87605034
  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431-87605035


  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组织部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